湖北航天高級中學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費工作實施方案
湖北航天高級中學
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費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從2016年秋季學期起,學校將免除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費。為做好我校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資助內容
1.免學費對象。從2016年秋季學期起,免除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的高中部在籍在校學生(含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學費。其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符合國務院扶貧辦發布的《扶貧開發建檔立卡工作方案》相關規定,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建立電子信息檔案,持有《扶貧手冊》的學生,或者有所屬區縣扶貧辦建 檔立卡戶證明的學生。
2.免學費標準。免學費標準按照財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學費標準執行。
3.免費方式。對符合免學費政策條件的學生,入學時直接免收其相關費用;2016年秋季學期已開學,已收取學費的及時退還符合免費政策條件的學生。
二、申請、審批程序
1.學生申請材料
符合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費政策的學生應在每學年開學前向所在班級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1)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2)根據家庭經濟困難的類型,提供以下證明材料之一:①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扶貧手冊》原件及復印件;或者扶貧辦建檔立卡證明。②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學生本人殘疾人證及復印件、村(居)委會或鄉鎮(街道)民政及以上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③農村低保家庭學生: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④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民政部門認定的特困救助供養證明材料及復印件。(3)所有申請資助的學生均由教務處核對其是否在校在籍。
2.審批程序
各班級對學生提交的證明材料進行初審,經學校復審后,交上級教育部門最終審批。審批通過后,免除其該學期的相關費用。
三、相關要求
1.學工處和各班級要加大宣傳力度,確保學生和家長了解這項 惠民政策。
2.各班級要做好本班學生家庭經濟情況的摸底調查工作,確保每位符合免學費條件的學生都能享受該項政策。
3.各班級和資助辦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把握免學費對象的條件,規范免學費對象的認定工作,確保學生申請材料的真實性,保證該項政策真正用到符合條件的學生身上。
4.各班級必須及時將相關材料交至校學工處;學工處要及時將免學費情況逐級上報。
湖北航天高級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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